******医院改造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医院改造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三河市行政审批局以三审批投资[2024]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和三河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建筑面积52000平方******医院内行政办公楼、老门诊楼、老急诊楼、老医技楼、锅炉房等单体进行拆除,项目建成后新增床位350张。
******医院院内)。
2.1.3 总工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2个月,其中设计周期2个月;施工工期20个月,计划开竣工日期:总工期669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609日历天,预计开竣工日期为2025年1月10日至2026年11月9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2.1.4 工程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2.1.5 项目总投资估算:57770.97万元,最高投标限价是人民币49500.61万元。
??2.2招标范围: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设计预算文件的编制及设计交底、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直至工程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可以同时为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房屋建设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
??3.1.3财务要求:******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原件扫描件)
??3.1.4信誉要求: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施工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机构及人员
??3.1.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5 09:00至2024-12-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6 10: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 F 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联系人:王海强,联系电话:031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股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三河市迎宾南路18号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3号凯创商厦1-2-1106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孙建民 |
联系人: | 王海强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