泃河三河市段改道工程(10KV供电线缆专项迁改)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泃河三河市段改道工程(10KV供电线缆专项迁改)设计已由三河市行政审批局以三审批投资[2023]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
三河市。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涉及10kV供电电缆9处,共计 8公里,分布在骆庄村、胡桥村、西小汪村之间连接道路及科技路附近,架空或地埋。迁改时将采用桥挂方式分别通过新建的科技路桥、胡桥村西桥和骆庄桥跨越河道。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等。设计周期: 10日历天。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04 09:00至2025-03-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2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00。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公司提出。联系人:李佳佳;联系电话:0316-******。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办公室
电话: ******
电子邮箱: ******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付费主体为使用本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平台使用费金额 0 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三河市泃阳西大街93号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安南路25号 |
邮编: | 065200 | 邮编: | 065300 |
联系人: | 张朋 | 联系人: | 李佳佳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