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有限责任公司金桥水业二水厂项目(一期工程)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金桥水业二水厂项目
地点:河北省三河市北城外环路运管站西侧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新建常规处理水厂,供水能力为5万m3/d,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完成所有主体建设,并购置安装供水能力为2万m3/d的设备;二期购置安装剩余3万m3/d的设备。目前一期工程主体建筑物工程及配套的供水设施已建设完成,部分辅助设施未建设(已建成的内容:一期主体建筑工程、3台给水泵及配套设施、消毒设施等),二期未建设。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5日-2024年2月14日
联系人:赵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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